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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2008-5-10 9:05:20

 

1)纪工委

负责街道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和考核工作;检查侵害经济发展环境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述职述廉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廉政公示”制度,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委、办事处有关文件、公文的起草及公文的核稿等文秘工作,妥善保管、使用印章;做好党委、办事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检查、督办工作;负责党委会议、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及由党委、办事处召开的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管理及日常事务的接待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以及文件收发、传阅工作;抓好文印室的管理服务,负责政务网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总务工作及有关人员管理;做好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的登记、添置、保养、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保密措施的落实;做好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3)组织部门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上级部门调整和配备好基层领导班子;负责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监督工作;做好街道机构编制、干部调配、考核、奖惩、岗位培训、工资福利、人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4)宣传统战部门

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做好对外宣传,推介单位情况和先进经验、事例及人物;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调研工作,落实街道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指导基层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按照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办理好宗教、民族、侨务、对台、工商联(商会)等事务。

5)司法所

负责法律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普法活动,推进“法律六进”和“五五”普法等活动;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扶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抓好法律援助工作和司法行政法制工作。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7)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规划、检查、考评、督办和协调,完成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基层掌握情况,为基层单位出谋划策,使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好基层各单位计划生育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其业务素质及工作质量。

8)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企业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的计划、统计、财务、审计、价格、物资、质量、设备、技术、劳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向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引导发展个私经济、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

9)城建办公室

负责办事处规划、土地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协助办理上级各类建筑手续和用地手续,配合市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抓好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以及园林绿化方面工作。

10)武装部

负责贯彻执行党管武装的有关方针、政策,搞好基干民兵和民兵应急分队建设;负责民兵整组、民兵集训、预备役登记与管理、武器装备管理、征兵等工作;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国防教育等活动;组织落实人员参加防汛抗洪、处理突发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

11)信访办

负责接待、登记群众来访、来信;对信访案件进行立案、办案、结案,手续齐全;查处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控制越级上访行为;加强信访档案管理。

12)统计站

负责准确、及时、全面整合和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定期公布统计资料,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类普查和调查工作。

13)民政办

负责低保、救灾救济、优抚、殡葬等工作:落实各项低保政策,救灾及时、救助有力;落实好优抚政策;加强对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的管理;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宣传殡葬新风。

14)文体中心

负责组织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抓好重大节假日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管理;做好对全街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的协管。

15)工会

负责工会组织、制度和思想建设;帮助做好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工作;引导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职工保障共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6)市容站

负责四城创建工作;协调各村、社区做好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检查达标;建立卫生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协助有关部门规范占道停车、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的行为。

17)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安置就业、劳动力转移培训、调处劳资关系等工作;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安置就业特困人员上公益岗位;调处拖欠工资行为,杜绝使用童工现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18)妇联

负责妇女儿童工作: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推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维护妇女儿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届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届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19)团工委

负责团建工作,特别是抓好社区和学校团建;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有意义、有影响的主题活动;做好团员情况的调查摸底,做好档案分类、管理;在团组织中开展帮困扶贫活动。

20)教育部门

负责学生教育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巩固和提高“普九”成果;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