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街直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精神,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要任务,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手段坚持不懈地做好全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工作目标
1、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执行生育政策。
⑴符合政策率达94%以上。
⑵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0.8%以内。
2、改善人口结构,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
⑴孕情登记上报及时率达95%以上。
⑵加强B超、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品销售规范管理。
⑶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
3、加强服务网络建设,认真开展以技术服务为主的优质服务。
⑴农村2007年和2008年生育对象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比例达80%以上。
⑵全面启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常住本地已婚育龄妇女一年一次生殖健康服务到位率达到95%以上,农村常住本地重点对象一年三次环孕情监测到位率达到95%以上。
⑶街服务站机构形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服务。
⑷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大力提倡免费婚检,积极推广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新技术。
4、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关爱女孩”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⑴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95%以上。
⑵深入开展“婚育新风”和“关爱女孩”活动,开展新型生育文化活动4次以上。
⑶积极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合格村、社区比例分别达到30%以上和40%以上。
5、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⑴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登记上报率达到90%以上;农村流出重点对象一年两次孕环情监测服务到位率达到85%;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查询有效反馈率达到90%以上。
⑵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登记上报率达到90%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参与生殖健康检查比例达到90%以上;流入重点对象重要信息提交率达到85%以上。
6、加强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⑴农村独男户领证率达到100%。
⑵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率达100%。
⑶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率达100%。
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100%;奖扶对象档案管理规范,奖扶资金发放及时足额到位率达到100%。
7、加强村(居)自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⑴认真及时查处信访案件。
⑵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程序合法,档案规范。2006年度和2007年度政策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比例达到70%以上,2008年度政策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比例达到40%以上。
8、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⑴街人口计生办建设和信息系统达到省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