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口街办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治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和有效制止传销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街综治办、工商所、派出所联合行动,采取五项有力措施,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调整专班、加强领导。为便于工作,街办调整了打击传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工商所所长柯迎春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樊口工商所。
二是明确职责、互相配合。办事处负责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商部门负责排查和查处各类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提供场所、服务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公安部门会同工商部门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非法聚集、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传销行为,对妨碍公务、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予以惩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各村(社区)负责收集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动员群众举报传销行为,并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村(社区)通过横幅、黑板报、公开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揭露传销活动的违法性质和欺骗本质,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传销的局面。
四是排查摸底,重点打击。工商所会同各村(社区)对辖区出租屋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和群众举报,开展了两次重点打击行动:1月31日综治办组织了25人的综合执法队冒雪成功捣毁了5个传销窝点、驱散遣送110人;3月18日凌晨由街综治办牵头,工商、派出所、长堤村委15名同志在长堤三组成功捣毁一个10余人的传销团伙。
五是长效建制,巩固成果。为巩固“打传”工作的成果,街办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出租房管理,杜绝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通知》,发放到各村(社区);二是健全出租户档案,与各出租户签订责任书,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处;三是建立机关干部驻村挂点工作制,每个机关干部挂点一个村民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打传”工作;四是各村(社区)每周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向街办报告排查结果。